临沂出台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2日 阅读 128
     鲁南网12月2日讯(记者 徐文敏)黑臭水体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战役之一,不仅关系到城市环境质量,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近日,临沂市政府印发《临沂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20年,基本消除市区、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
    《方案》以科学谋划、系统治理、市县联动和长效管理为原则,立足系统性、流域性、整体性,全面开展河道排口、外围排水体系、内源污染、水质现状等基础数据的摸底调查,并以此为依据,科学编制黑臭水体治理方案。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河道清淤、恢复生态等综合措施。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履行治理第一责任,精心组织,高效运作,有序推进治理项目,确保治理成效。市直有关部门健全联动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同时对已经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建立日常养护制度,落实养护责任,定期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和综合评估,防止污染反弹。
    为确保市区、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治理,《方案》明确了相关工作步骤。加快推进正在实施的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督促各责任单位在完成截污清淤、污水收集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全面完成治理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确保达到预期治理效果。科学确定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效果评估工作方案,选取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照黑臭水体评估规范,严格做好已完工治理项目的评估考核工作。对通过评估考核的治理项目,及时申请销号;扎实做好河道的维护管理,加大监管力度,防止黑臭现象反弹;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进一步健全水质监测、预警应对、信息公开等机制,着力补齐短板、消除漏洞,确保城市水体长治久清。
    实施黑臭水体治理是深入推进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举措,《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落实整治措施,明确任务目标和整治标准,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照时序进度落实责任;将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列入重点督查范围,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行定期督办、定期通报、定期公示。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全社会齐抓共管。
 



 
链接:
要清淤排污更要开展生态修复
黑臭水体治理,临沂将“对症下药”
 
    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系统性综合工程,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根据不同的水文水质特征、治理目标、阶段现状等,临沂市将综合采用清淤疏浚、控源截污、建设污水管网等不同技术和措施,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实效。
    在治理涑河、青龙河的黑臭水体时,主要采用截污纳管的形式,即从源头上控制污水流向城市水体。而对于水体中有垃圾的区域,则需要先集中清理垃圾堆放点,并且对于各种落叶、塑料袋、其他生活垃圾等水面漂浮物过多的区域长期清捞维护。
    除此之外,黑臭水体治理还将根据不同河道的不同情况采取截污纳管和城市面源污染控制等措施,防止外来污水和污染物排入城市水体。通过沿河铺设截流管线或合理设置提升泵站等方式,将污水全部纳入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通过建设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缓冲带和生态护岸、路边植被浅沟、植被截污带等方式,实现城市面源污染控制。
    在新城区及新建道路全部采用雨污分流,老城区结合旧城旧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片区开发等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同时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今后三年,全市新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9 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7.5 万立方米/日。通过水生动植物构建生态系统,配合生态浮床(浮岛)、生态浮毯、生态基净水、曝气复氧(景观曝气)等技术措施,达到净化水质的目标。
 
延伸阅读:
城区22段黑臭水体完成截污、清淤等主要工程
 
    黑臭水体的治理,临沂市早在多年前就开始行动。2015年底,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临沂市城区相关水体展开逐一排查,采样检测水质165处,发放调查问卷700余份,根据各水体黑臭程度,最终确定了涑河、青龙河、陷泥河、李公河、祊河支流等16条河道,17处共计24段城市黑臭水体,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排查结果,接受公众评议后,录入国家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平台。随后,2017年8月,经过规划编制,祊河支流黑臭水体改造工程被提上了日程。
    目前,全市24段黑臭水体已全部开工整治,其中22段完成截污、清淤等主要工程内容,消除了黑臭现象。另外,李公河西支、南涑河等2段黑臭水体计划年底前完成截污、清淤等主要工程内容,消除黑臭现象。力争在2019年,提前一年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记者 徐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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