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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侧门门禁坏了无阻挡 市民夜里丢了三轮车

来源:琅琊新闻网 作者:袁文潇 发布时间:2016-05-04 11:51

   临沂河东一小区大门的锁坏了,致使小区内发生盗窃事件,一户居民家一夜被盗走了价值7000多元的电动三轮车。4月17日,该小区的居民王先生向市民服务热线12345反映,他们住在这个小区里没有一点安全感,希望物业管理赔偿丢车损失。

  侧门一夜没关 电动车被偷走

  2015年11月,临沂市民王先生新购置了一辆电动三轮车。每天手头活儿一完,就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自家楼下。“这小区大门侧门都有门禁,没有门禁卡都打不开,我这车在楼下放半年多,一直相安无事。”王先生说道。15日一早,王先生照常下楼取车,结果看到一条被弄断的锁链。“电动三轮车丢了!”王先生气得直咬牙,当即拨打110报警。不过,王先生也发现个问题,因为最近几天,小区的侧门门禁坏了,侧门晚上压根儿没关。当晚监控显示,小偷正是骑着电动三轮车从侧门出去的。

  “你看这监控视频,小偷是骑车从侧门走的。”王先生用U盘拷贝了监控录像。录像显示,15日凌晨2时左右,一陌生男子将黑色大衣蒙在头上骑着电动车从侧门出去。王先生认为,小偷之所以能这么顺畅地偷车,是因为侧门关不上。而这侧门关不上,完全是因为小区物业没有及时修复造成的。“这辆电动三轮车骑了才刚半年,花了7000多元,让我着急上火。”王先生心疼地说。

  物业帮助寻找 但是拒绝赔偿

  随后,记者找到了该小区的物业,“尽管王先生把车停放在小区内的楼下,但是车的钥匙却始终由自己保管,并没有交给物业公司,也就意味着王先生没有将车辆的控制权交于物业公司,该车辆何时开走,何时停放,均由王先生自行决定。”工作人员介绍,“物业公司收取的只是停车费用而并非保管费用。我们物业会尽量帮助寻找,但是拒绝承担王先生丢车的费用。”

  律师说法

  沂蒙晚报法律顾问、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介绍,在实际生活中,业主的车辆在小区内被盗或受损的情况经常发生,要确定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是要确定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就车辆问题是何种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在其中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则要取决于双方的合同约定。

  就王先生的遭遇而言,物业公司是否承担周先生电动车丢失的责任要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对车辆的保管进行了约定,如果约定了车辆保管的义务并交纳了车辆管理费,物业公司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反如果没有约定车辆保管的内容,也没有交纳车辆管理费的,物业公司则可以在物业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

  物业费里不包含小区业主的财产保护,除非业主和物业公司另行约定。因此业主不能以此拒绝缴纳物业费,当然,业主可以取证,比方在车子丢失前,物业未履行物业合同条款,如物业费包含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如果物业有监控视频在事发当日是损坏的,就可以以物业未完全履行物业管理合同造成车辆丢失为由要求物业赔偿。如果物业存在过错,那物业要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这样法院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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