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罗带你看案例学法律】第30期:申请执行反被拘留罚款,这家人是怎么做到的?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0日 阅读 263
 

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入决胜阶段,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拘留的事件早已屡见不鲜,但这次被拘留的居然是申请执行人……

 
案情介绍
 

01

申请执行人张某臣、张某飞系临沂市罗庄区某村村民,二人为父女关系。1992年底至1993年初,其所在村的村办企业因经济困难,分3次向张某父女二人借款共计2.28万元。 1995年,村委将该厂转包给个人。1995年起,原告多次去村委催要借款未果。2009年,村委将该厂卖出且拒绝承担还款责任。

2014年,父女二人一纸诉状将村委员会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借款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罗庄法院依法判决村委会偿还原告父女全部借款及利息。被告不服,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院于2017年5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父女于2017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02

接手此案后,承办法官倪训强立即出发到罗庄区某村送达执行通知书,却发现村里并未组建村委班子,村委事务暂由临时代理人李某主持,且村委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由于案件进展缓慢,申请执行人开始心生不满。在某次执行干警到村寻找被执行人未果后,申请执行人及家属将一腔怨气发泄到了执行干警的身上,疯狂地拦在警车前不允许执行干警离开。

面对如此不配合、“不省心”的申请执行人,干警们一面顶着办案压力安抚申请人,一面坚持跟进案件情况,寻找结案的可能。

 

03

2018年4月,该村“两委”换届完成。承办法官立即向新“两委”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把村书记拘传到法院,当面进行调解。在倪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罗庄区某村村委以分期付款方式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本息共计13万元。

协议已经拟好,村书记已经签字确认。就在这最后的时刻,申请人突然反悔,其家属出于私人矛盾,法院对村委书记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其履行义务。

此时,被执行人已经在执行和解协议书上签字,申请人提出的要求并不符合实际情况,未得到支持,调解不欢而散。

04

 

 

夺命连环CALL+撒泼耍赖

一家五口大打出手

此后,申请执行人一家五口人对倪法官展开了夺命连环CALL,强烈要求对村书记采取强制措施,经多次解释沟通无效后,不堪其扰的倪法官只得拒绝其电话。

 

夺命

CALL

 

6月5日下午,申请执行人一家五口来到罗庄法院执行大厅,开启了撒泼模式,申请人张某飞甚至躺在地上大声呼喊,称其遭到了工作人员殴打。

🔼申请人张某飞趴倒在地

🔼案外人家属面对法官劝解仍然情绪激动

为了保留证据,执行干警打开了执法记录仪。

 

这一举动立马点燃了一家人的小宇宙,一家五口一拥而上,团团围住保护记录仪的倪法官,试图暴力抢夺值班法警手中的执法记录仪。一家人撕衣服、挠胳膊,张某臣更是死死地咬住倪法官的左手臂。

等到干警将一家五口拉开,倪法官的衣服已被撕烂,左手臂不停流血,身体出现多处抓挠伤口及擦伤。

诊断证明书

部分伤口

经检查,倪训强法官左前臂被咬伤,伤口缝合三针,颈部、手臂、后背等多处被擦伤。平静下来的一家人,看到倪法官的样子,也有点被吓住了,停止了吵闹。



申请执行人一家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罗庄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危害了法官人身安全。罗庄法院迅速组成合议庭进行评议,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决定对申请人张某臣、张某飞及案外人李某予以司法拘留并罚款,对案外人张某然予以罚款。

🔼申请人表示悔过并亲笔写下悔过书

向法官道歉、赔偿损失

保证不再出现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考虑到申请人家中尚有不满周岁的婴儿,且真心悔过,罗庄法院酌情解除了对张某飞和李某的拘留决定,仅予罚款处罚。

截至发稿前,由于申请人张某臣个人身体原因,已提前释放。申请人最终口头同意了和协议,被执行人罗庄区某村村委正以分期付款方式逐月履行还款义务。

 
 
 

相互理解与信任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决胜执行难是一项浩大的社会工程,法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胜诉权益,尤其需要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让我们不畏风雨、携手前行!

小罗

有话说

 

图:徐倩

文:杜宁宁 徐倩

编:徐倩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