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100元
● 继续对学生群体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优惠政策,大学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小学生在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的基础上优惠20元,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
● 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广大居民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参保缴费
琅琊新闻网讯 10月16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负责人介绍“完善医保惠民政策 优化便民服务举措”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10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继续提高30元,达到每人700元,个人缴费维持上年度标准不增加,为每人400元。
2026年度我市继续对学生群体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优惠政策,大学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小学生在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的基础上优惠20元,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非在职研究生、职业院校学生执行同样的标准。其中,大学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非在职研究生、职业院校学生可选择按学制趸交,趸交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不再补缴调整新增的个人缴费部分。另外,经本人向学校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在老家(户籍地、生源地)就医可按规定享受与学校所在地(参保地、学籍地)相同的报销待遇。
根据省医保局相关文件要求,自今年8月1日起,市医保局对综合诊查、放射检查、透析等6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调整。本次调整规范整合6类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心脏移植术、肝脏移植术等11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角膜移植术、血浆置换术等429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降低了设备物耗占比高的检查检验和大型设备治疗等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此外,为积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我市一方面切实提高参保人员生育医疗保障水平,将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医保支付提高到3000元,参保职工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100%,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实现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费“免申即享”。另一方面,提供高效便捷的生育医保服务,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正式上线职工生育住院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服务,无论是临沂女职工去外地生育还是省内其他市女职工来临生育,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单胎顺产、剖宫产、多胎顺产、多胎剖宫产4个生育分娩病种,都能在我市29家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报销。
据悉,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广大居民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参保缴费,关注“临沂医保”微信公众号即可查阅具体参保缴费流程。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自2025年起,对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待遇等待期3个月。因此,不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或在2025年10月以后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都会影响2026年度居民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在此提醒断保群众,一定尽快补缴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
临沂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衣方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