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 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1日 阅读 307
        鲁南网8月20日讯 (记者 王逸群)20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兰陵县南桥镇宋疃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彬生等人违规挪用扶贫开发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11月,宋疃村收到2014年度扶贫开发蓝莓项目资金65万元,经村集体研究,除支付蓝莓项目35万元外,剩余款项中29.97万元被违规挪用支付修路工程款、水渠工程款等。2017年4月,兰陵县纪委给予周彬生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分别给予时任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增生、时任党支部副书记兼村会计周顶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追缴违规挪用的款项。
        平邑县白彦镇大朱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蒋宝玲等人骗取、截留挪用低保款问题。2011年12月至2017年5月,大朱庄村违规给4名不符合条件的退休村干部办理低保,骗取低保款本息5.47万元,用于给退休村干部发放工资及村务开支。2012年2月至2014年12月,该村违规截留本村6名低保户的低保款1.26万元,用于其他困难户和村务开支。该村还存在违规收取村民宅基费、虚报小麦种植面积骗取国家补贴等问题。2017年5月,白彦镇党委分别给予蒋宝玲、党支部委员兼村委委员蒋宝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支部委员兼村会计燕道美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责令退赔截留挪用的低保款。
        莒南县涝坡镇村镇建设服务站原站长左兴聪等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11月,左兴聪伙同涝坡镇村镇建设服务站原工作人员刘久青、大庄社区原党总支委员兼村委会主任王怀军、王家大庄村原报账员王春,以王家大庄村108户村民的名义,伪造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相关手续,套取补助资金140.32万元,用于该村整体搬迁建设。2017年3月,涝坡镇党委分别给予左兴聪、刘久青、王怀军、王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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