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条例适用范围拟扩大到全市行政区域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0日 阅读 110
        鲁南网8月9日讯 (记者 徐文敏)8日下午,《临沂市供热条例(草案修改稿)》论证座谈会召开,市人大法制委、城环资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环资工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企业以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对老城区供热问题、供热产权界定、条例结构等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论证。
        6月下旬,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临沂市城市供热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7月5日至14日,市人大法制委、城环资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环资工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的报告和前期立法调研中掌握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集中修改,形成了《临沂市供热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随后将这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稿将条例名称修改为《临沂市供热条例》,与原条例草案相比,条文数目由原来的36条调整为42条,适用范围也由城市规划区扩大到全市行政区域,对省条例预留的6条授权性规定作了全面充实和补充。
        下一步,市人大法制委、城环资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环资工委等相关部门将做好汇总整理工作,结合前期收集到的市直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县区的意见建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反馈的意见建议,深入研究论证,合理吸收采纳,继续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完善,提交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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