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4日 阅读 293
鲁南网7月3日讯 (记者 王逸群)3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罗庄区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黄山镇原桃园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李九玉等4人贪污武河湿地补偿款问题。2012年3月,时任桃园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李九玉等4人,在武河湿地二期工程地上附着物赔偿过程中,以村民名义虚套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扣留群众补偿款,以工资名义均分,并私自给顶名套取补偿款的群众好处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2015年4月,李九玉等4人将所套取的101540元上交黄山镇财政所。2017年2月,经群众举报,黄山镇纪委对该问题予以立案调查;2017年4月,区纪委给予李九玉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盛庄街道原电厂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主任、李白庄村党支部书记井玉祥侵占村集体收入问题。2003年至2008年4月,井玉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应上交村集体的收入3.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数额较大,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另查明,2003年至2011年,井玉祥在担任盛庄街道李白庄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参股承包社区建筑工程项目;违反工作纪律,社区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按程序进行招投标,井玉祥负有主要责任。2017年5月,区纪委给予井玉祥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相关违纪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