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治理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9日 阅读 206

        近日,教育部、民政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6类突出问题。
       据悉,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于2018年6月底钱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于2018年底前完成;第三阶段,专项督促和检查,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通知》明确规定,要治理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安置参加培训的学生。
       此外,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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