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小区业委会要求物业撤出起纠纷 双方各执一词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3日 阅读 268

   临沂市区翔宇生活广场小区物业公司服务合同到期,业委会要求物业撤出,并尽快和业委会办理交接手续。但物业一方认为目前小区的业委会并不合法,并且业主还欠物业大量费用,拒绝和业委会办理交接手续。双方各执一词,不愿相让。


虽然业委会已经下了通知,但是广通物业仍未从小区内撤出。

  业主质疑物业到期不走

  12日上午11时,记者来到市区解放路翔宇生活广场小区,只见小区门禁大开,不少业主围坐在物业办公室门口。记者了解到,就在刚才,部分业主再次来到物业办公室,要求物业撤离,双方言语间起了争执,但问题仍未解决。

  小区业委会主任龚著明告诉记者,2006年该小区交房,共有104户住宅和20户商铺。在第一任物业撤出后,临沂广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正式入驻他们小区。刚开始时,业主和物业也曾有过一段时间的“蜜月期”,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业主对物业产生意见。

  逐渐的,部分业主不再缴纳物业费。2013年,物业将没有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告上法院,其中就包括龚著明。龚著明通过这场官司得知了一个细节: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于2015年1月1日到期。

  2015年之后,广通物业仍没有撤出。“我曾问过广通物业,他们告诉说签订的合同到2017年。”虽然心存疑惑,龚著明在内的许多业主仍然选择相信,可到了2017年合同到期,物业还是没有撤出的意思。不仅如此,物业公司还多次向业主催缴2017年后的物业费,业主们纷纷抵制,认为这段时间已经超出合同约定期限,他们肯定不会买单。

  2017年,物业又将欠费业主当中的21名告上法庭。


物业办公室内有来催促物业尽快撤出的业主。

  业委会要求物业撤出受阻

  与此同时,今年小区着手选出新一届业委会。“我们按照相应的规定,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了申报、审批、公示等,全程都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龚著明告诉记者,到今年6月5日,小区召开了业主大会,也象征着了业委会正式成立,龚著明任业委会主任。

  新一届业委会成立后,第一件事就是要研究是否继续和广通物业续签。“我们组织了104户住宅业主,和20户商铺业主进行了投票。”龚著明告诉记者,其中参加投票的住宅70票不同意续签,34弃权,0票同意续签,商铺业主中10票投了不续签,10票弃权,0票同意。

  至今这份关于投票的公示仍贴在小区内,“投票过程我们是有录像的,保证公平公正。”龚著明告诉记者,遵循绝大多数业主的意见,7月7日下午3时许,他和几个业委会委员来到物业办公室,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尽快撤出并办理交接手续。

  “当天晚上,物业的几个工作人员来到办公室,把里面的一些小区设备的资料和业主的档案全部搬走。”龚著明说,“这一幕刚好被一名业主看到,并录下了视频。”

  之后的几天,业主们见物业的工作人员每天仍然是正常上下班,并没有撤出的意思,多次上门催促其尽快搬走,双方意见相左,多次发生争执。

  龚著明告诉记者,如今已经有两家物业表示愿意接手,他们打算从中选择一家更合适的物业。不过在这之前,需要让广通物业搬走,交接资料。“现在广通物业不仅占着办公室不搬走,最重要的是资料也没有向业委会交接,严重影响了我们下一步的工作。”

  物业称业主欠了七八十万

  12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广通物业负责该小区的刘经理,他告诉记者,并非他们赖着不走,但撤出必须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业主们还欠着我们的钱;二是我们认为这届业委会是不合法的,即便交接也是和下一任物业公司而不是业委会。”

  刘经理告诉记者,广通物业入驻这么多年也不如意。“刚开始的时候还有80%的的业主都能缴纳物业费。后来业主里出现了一拨人,挑拨其他业主和物业的关系。谁交了物业费,他们就去骂谁。时间久了,越来越多人都不再缴费了。”刘经理说,“这帮业主还多次殴打我们的工作人员,因为事情不太严重,我们也想继续干下去,所以大事化小,没怎么追究。”刘经理告诉记者,如今事情到了今天这个地步,他们不愿再继续干下去,但是在走之前有两件事必须要做。

  “现在小区的很多业主还欠我们大概七八十万元。”刘经理告诉记者,这些钱除了物业费之外,还包括小区日常运行、添置设备等一些费用。“对于其中21名欠款数额比较大的业主,我们已经开始走诉讼程序了,现在还没有宣判。”刘经理告诉记者。“如果我们就这样走了,将来这笔钱找谁要?”

  需要注意的是,刘经理所说的物业费除了业主之前欠下的之外,还包括业主们2017年至今的物业费。这不免让人有些疑惑,物业公司为何会在合同到期后,仍继续为小区业主服务并收取费用呢?

  刘经理解释,他们在很早之前和当时业委会续签过2017年之后的服务合同。不过据小区业主的代理律师介绍,在已经开庭审理过的诉讼当中,物业一方从未在法庭上出示过这份合同。

  物业质疑新业委会不合法

  除此之外,刘经理对目前小区业委会的合法性有质疑。据其介绍,如今业委会中大部分委员都欠着物业费用。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负责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合同。据此,可以认为业委会委员有协助物业企业履约的职能。

  物业管理合同中,业主需按时交纳物业费用,业委会委员有协助物业收取物业费的权利。如果业委会委员自己不缴纳物业费,怎么履行其业委会委员的职责?

  另外,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属于违反《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可以认定不缴纳物业费的行为,属于拒绝履行业主义务。

  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31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这类业主没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也没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不符合业委会委员条件,不具备成为业委会委员的资格。

  “我们肯定不会和不合法的业委会交接。”刘经理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在下一任物业入驻之前,小区设施、财产等方面发生意外,前任物业也需负责。“假如我们和这个业委会办了交接,将来出现问题我们仍有责任。保险起见,我们只会和下一任物业交接。”

  记者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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