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私改占有共享单车“小黄车”变成“小黑车”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阅读 474

市民张先生:上周,在群光广场对面的银泰创意城停车场内,我看见一辆“小黄车”的车身颜色被人改成了黑色,并私自上了锁,还加了后座和脚踏板。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部门办理】

民警赶到现场控制骑车男子

12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洪山区公安分局了解到,对于毁坏共享单车的肇事者,警方已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接到市民投诉后,8日下午,按照城市共享单车属地管理原则,洪山区珞南街道办事处网格中心立即与ofo小黄车公司客服取得联系,要求公司运维人员到现场查看、处置,同时将该事件线索移交辖区公安部门。

警方介绍,报警人发现骑车男子后,一路跟随。民警根据线索第一时间赶到银泰创意城,将骑车男子控制。该男子称,他在白沙洲一带捡到这辆已经被改装的单车骑行。民警随即对该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这辆被改装的共享单车返还给运营公司。目前,对于毁坏共享单车的肇事者,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表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拆卸车辆锁具、改变车身颜色等行为,窃取车辆零部件或车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认定为盗窃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数额达到2000元以上的,可按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12日,ofo小黄车武汉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目前已将改装车辆回收。对于共享单车遭恶意损坏(包括但不限于私藏、改装、撬锁、加私锁、盗卖在内)的情况,公司会协同公安部门定责,并要求相关责任人按照损坏情况赔偿,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共享单车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市民都有义务爱护它。感谢这位‘管事的市民’如此爱护公共资源”。记者 谭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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