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对临沂市通过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的蒙阴县、临沭县以及达到省级生态示范乡镇要求的平邑县保太镇进行补助,补助资金总额208万元。
此次环境污染防治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生态示范成果巩固和提高所需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或工程,以及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支出等。
目前临沂市已认真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并上报省厅,将力争合理运用此次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促进临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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