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4月份查处14起环境违法案件 仁和堂药业等6家公司被立案查处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5日 阅读 104
        鲁南网5月14日讯 (记者 孙飞霞)记者从临沂市环保局12日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4月份以来,临沂市环保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08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起,其中6起已立案查处,其余8起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据悉,3月24日—31日和4月8日—4月13日,市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费县、河东区开展环保督察。在费县环保督察中,先后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14名县级干部、37个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个别谈话,调阅资料3700余份,下沉督察镇街3个,受理转办信访案件61件,拟对32类153个问题涉及的17名责任人实施问责,已立案处罚4起,拘留4人。在河东环保督察中,先后与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12名县级干部、21个部门和镇街负责人开展了个别谈话和问询,调阅资料4854份,下沉督察镇街6个,受理转办信访案件101件,发现环境问题169个。
        同时,公开约谈兰山经济开发区、罗庄高都街道,并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4个断面超标,分别涉及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其中罗庄区涉及2个断面,应分别缴纳生态补偿金16万元、68万元(33万元和35万元)、100万元。
6起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郯城县利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拟移交公安机关。
  2、山东永丰轮胎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罚款,拟移交公安机关。
  3、莒南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通过暗管排放水污染物,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拟移交公安机关。
  4、郯城县利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未采取密闭、围挡或者有效覆盖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行为,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沂南县万兴食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临沂福湘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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