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级第二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发布 办这46项事,最多跑一次腿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4日 阅读 154
鲁南网1月3日讯 (记者 徐文敏)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临沂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临办发〔2017〕21号),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临沂市市级第二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据介绍,“零跑腿”事项,即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或自助终端等方式即可办理,无需到部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领取办理结果等手续的事项;“只跑一次”事项,即企业和群众只需到部门单位跑一次即可办结的事项。
2017年9月底,临沂市印发《关于公布临沂市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145号),以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20个市直部门单位的53项“零跑腿”事项和37个市直部门单位的210项“只跑一次”事项,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环节多、效率低、办事难等问题,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需求,临沂市在公布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基础上,持续开展市级第二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清单公布事项履行职责,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切实做到“零跑腿”或“只跑一次”,着力打造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
据了解,事项以公布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对群众和企业到本部门(单位)办理,且由本部门(单位)作出决定或进行核实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梳理出第二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从清单来看,第二批涉及5个市直部门单位的11项“零跑腿”事项和8个市直部门单位的35项“只跑一次”事项,重点针对群众关心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领域展开梳理,把社会保障、养老医疗、投资建设、公共安全、食品药品等重点的事项纳入范畴。
下一步,临沂市将继续提升办事效率,使更多事项纳入“零跑腿”和“只跑一次”清单,真正实现“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