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用和车用天然气价格下调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7日 阅读 204
鲁南网9月17日讯(记者 吴慧 通讯员 滕君)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13元,出租车、公交车用气和其他社会车辆用气每立方米下调0.20元。日前,记者从临沂市物价局获悉,自9月份开始,临沂在全省各地市中率先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
为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工业商业等基本用气需求,引导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82号)要求,结合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销售、增值税税率调整等情况,决定对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和车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后,我市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03元调整为2.90元。此次价格调整我市市区一般工商业使用增量气的用户影响较大,每立方米下调了0.13元,一年大约可减少购气款4247.75万元,大大的减轻了工商业的负担。
车用天然气仍然区分出租车、公交车用气和其他社会车辆用气,出租车、公交车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70元调整为3.50元;其他社会车辆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90元调整为3.70元。调整后市区车辆加气大约每年能减少1235.2万元支出。
此次价格调整我市在全省各地市中率先执行。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7年9月15日起执行。
通知中还要求各天然气经营单位要按照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要求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