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网约车细则》10月1日正式实施 车价不低于12万才可加盟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7日 阅读 171
传统出租车正在火车站揽客,按照细则要求,网约车不能在火车站、汽车站巡游揽客。记者 樊凯摄。
        鲁南网9月7日讯(记者 樊凯)8日,《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出台。《细则》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对网约车车辆的标准和网约车驾驶员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该《细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有效期为3年。
        《细则》要求车辆为本市车牌且车籍地在许可区域范围内;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价格方面,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的实际购置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不低于12万元;轴距不小于2.7米;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5米,续航里程不小于250公里。
市民正在使用滴滴软件叫网约车。记者 樊凯 摄
        对车辆年限也有要求,车辆初次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时未满2年,且行驶里程未满5万公里;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城市规划区外其他县区可以根据各自实际,确定车辆具体标准。
        驾驶员方面,要求驾驶员拥有3年以上驾龄,不强制要求司机必须具备临沂户籍,有本市户籍或者本市居住证即可。
        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出租客运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无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或承诺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还应提供本市居住证及复印件)。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