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将惠及我市34万退休人员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7日 阅读 209
鲁南网7月17日讯(记者 吴慧)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又有新调整。日前,记者从临沂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的人员到手的退休金将有增长。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确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是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3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再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将惠及我市34万退休人员。
据了解,我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今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5.5%左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大体统一,更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在具体调整办法上,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
在定额调整中,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5元。
在挂钩调整中,主要体现效率和激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具体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比例,均按2016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每满1年增加1.7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在适当倾斜中,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即: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的实际情况,将有关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予以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