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沂水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沂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浩,副主任庞秀英、杨治堂、武开鑫、牛树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马庆友参加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解飞,副县长韩庆,县人民法院院长殷方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言海等列席会议。
会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王芳太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永浩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部分新任命人员作了表态发言。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8号)
沂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赵明的提请,于2021年4月26日决定任命:
王芳太为沂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予公告。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9号)
沂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赵明的提请,于2021年4月26日决定任命:
张洪春为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王洪涛为沂水县民政局局长;
葛云富为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兆锋为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党永召为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徐而达为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牛树娟的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张洪春的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王金亮的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刘新太的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职务;
李伟的沂水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袁其周的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来源 沂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