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臭氧污染!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倡议书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2日 阅读 248
致广大市民朋友和企事业单位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和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在全市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蓝天白云、群星闪烁的景象越来越多。但是,在夏秋季节,臭氧(O3)逐渐成为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制约因素。根据统计,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我市因臭氧污染导致的超标天数分别为63天、72天和63天,严重影响了优良天数比例的提升。
O3作为大气中的一种微量气体,它可以有效阻挡太阳光的紫外辐射,起到保护人类和环境的作用。但是,如果近地面浓度较高,则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近地面的O3污染主要是由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高温、日照充足、空气干燥的条件下,发生光化学反应导致的。NOx基本都是人为排放,主要来自化石燃料燃烧、机动车尾气、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等;VOCs来源更广泛,既有石化、医药、化工、家居、汽修、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板材等工业企业的废气排放,也有机动车、加油站等油气挥发,还有餐饮油烟、干洗店和美发店等有机物挥发等。夏秋季日照强、温度高、云量少,为O3生成创造了“天时条件”,要降低O3生成,必须减少其污染反应的“原料供应”(NOx和VOCs)。因此,加强V0Cs综合治理,特别是在高温时段减少V0Cs产生和排放,对控制O3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质量,在此向广大市民朋友和企事业单位发出倡议,在5-10月份,大家共同努力,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VOCs排放,降低O3污染。
一、企事业单位
1、涉V0Cs生产工序要尽量密闭且配套收集治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除使用水性涂料、粉末涂料等低VOCs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10%以下)涂料外,溶剂型涂料使用的工业喷装、包装印刷等生产活动,每日8点至18点尽量停止生产活动,实行夜间错时生产。
2、除使用水性涂料等低VOCs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10%以下)涂料外,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市政道路画线、栏杆喷涂等户外作业活动尽量避开日间高温时段(每日8点至18点),尽量安排在夜间进行。
3、加油站日常营业期间要保证加油、卸油、储油等工序的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卸油活动建议安排在夜间,每日8点至18点尽量减少加油和暂停卸油;继续采取优惠措施,引导消费者夜间错时加油。
4、汽修喷涂鼓励采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尽量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更加高效地收集处置有机废气。每日8点至18点尽量停止喷涂、烤漆作业,实施错时生产。
二、广大市民朋友
1、合理规划行程,每日8点至18点高温时段尽量减少外出频次和室外运动,减轻O3伤害。
2、实施绿色出行,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或步行、骑行等方式,开车出行尽量避开高温时段,驻车及时熄火减少怠速运行时间,降低机动车N0x排放对臭氧污染的影响。
3、积极响应夜间错峰加油倡导,尽量选择在晚6点之后或者早8点之前往加油站加油。
4、室内装修尽量选用环保型材料,如水溶性、低挥发性材料或认准有中国环境标志的材料,避开高温时段施工。
5、拒绝露天烧烤,不焚烧秸杆、垃圾、落叶等物质,减少油烟、废气等污染物排放。
广大市民朋友们,美好环境,你我共享,大美临沂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让我们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