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同志通报了临沂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虚假宣传、违规销售专项检查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吴继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顾昭永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
检查情况
针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经市政府同意,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等单位参与,集中开展了中心城区虚假宣传、违规销售专项检查活动。这次检查共分三个检查组,对中心城区114个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拉网式的全面检查。这次检查共发现涉及虚假宣传的项目34个,问题表现为: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进行误导性宣传;房地产宣传涉及面积的,没有明确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等。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违规销售及违规交房等项目9个,问题表现为:未取得预售许可收取定金和未经竣工综合验收交房。
处理情况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情节轻微,且开发企业能积极配合整改的21个违规事项,检查组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进行了整改;对于违规行为较重,并经查实的22个违规事项,依法由相应执法部门进行立案查处,接下来将对违规项目和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曝光。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宣传行为,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市场销售行为,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下一步,我们将分批组织在售开发项目负责人和营销人员,进行房地产销售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持续加强全过程监管。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要求开发企业开盘前,向住建部门提交规范开展销售活动的方案及书面承诺;对正在销售的项目,实行销售现场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公示制度;项目公开销售后,进行不间断的跟踪检查和指导,杜绝各种违规行为。
(三)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之间通过落实监管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加大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力度,形成监管和执法合力,从严查处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各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联动检查机制,从制度机制上保障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问:广大市民购买商品房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
(1)认真查看售楼处现场公示的证件是否齐全。主要查看项目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房备案证》。
(2)认真阅读书面约定宣传资料及承诺事项。对容易产生纠纷的事项,可通过录音、录像、图片等多方留取证据,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凭据。
(3)细心查阅合同条款。仔细查看个人和房屋基本信息,如有疑义及时向开发企业提出,必要时可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员,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4)交款要谨慎。所交费用必须要求开发企业出具正式收款凭证,切不可将购房款交给任何个人或存入任何个人帐户。
问:如何查询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
答:
(1)预售信息查询。信息查询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式:登录“爱山东”APP、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官方网站、临沂市住建局官方网站,搜索事项“商品房预售信息查询(预售楼盘公示)”,进入信息公示界面,可根据项目名称、区域名称、预售证号、开发公司名称等信息进行查询。
(2)合同备案信息查询。信息查询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式:
登录“爱山东”APP、临沂市住建局官方网站,搜索事项“期房签约合同”或“现房签约合同”,进入查询界面。准确输入买卖合同号及查询密码(由签订合同的开发企业提供)查询合同网签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