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获悉,从即日起,临沂市车管所和3个直属分所都可以办理所有机动车查验及相关登记业务,包括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大客车、进口车等重点车辆,群众可以就近办理。新措施缩短车管服务半径,减少群众往返路程,方便广大车主朋友。
据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加大业务下放力度,推进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有效落地,3月8日,市车管所对市区查验员进行座谈交流和业务培训,市区3个直属分所的所长及查验员参加。
市车管所领导、查验站负责人对车管、查验业务延伸下放、市所分所权限一致、统一查验标准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新措施实施难点、疑点进行座谈交流。向参加培训的查验员赠送教材和查验工具。在查验场地现场进行实车查验技能培训,讲解重点车辆查验要点、查验技巧、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市车管所“送教上门”、一线指导,为车辆登记、查验业务下放提供政策、技术支持。
机动车查验及相关登记业务地址如下:
一、临沂市车管所直属一分所地址:
临西十三路与双岭路交会南500米路东
电话:8020616、2039377
二、临沂市车管所直属二分所地址:
临沂市高新区沂河路与科技大道交会处南200米路东院内
电话:8270675
三、临沂市车管所直属三分所地址:
临沂市经开区沂河路116号
电话:8769735
临沂市车管所业务监督服务电话:8028220
办理业务需要提供这些材料:
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驾驶人身份证明、驾驶证、近期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
驾驶证身份信息变更换证业务:驾驶人身份证明、驾驶证、近期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交单位身份证明(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备注:
1、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3、属于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需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
临报融媒记者 邵明习 通讯员 高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