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味仅仅只是放鞭炮?太狭隘了!”“除旧迎新,共迎新春不是年味吗?”……2月11日,农历大年除夕,根据《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市公安机关在主城区加大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力度,共查处124起,劝阻429起,收缴烟花爆竹13万余响,引起网友热议。大气污染防治是大势,也是大局。我市此次严肃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者,再次表明坚决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鲜明态度,同时也警示顶风作案者,必将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决不姑息。
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主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其重要意义不言自明。生态环境部官微消息,今年除夕19时至正月初一6时,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47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其中13个城市达到严重污染级别。与前一日相比,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级别城市数量分别增加26个和12个,烟花爆竹燃放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明显。就临沂而言,大年除夕之夜,万家团圆之时,我市主城区空气质量却因燃放烟花爆竹而一度达到重度污染,给人民群众欢乐祥和喜迎新春佳节蒙上了一层尘埃。
享受健康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权利;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全市上下共同的决策、统一的意志,是重大政治任务,也是重要民生工程。2020年1月15日实施的《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对我市主城区禁燃、限燃区域作出了明确划定,各县区也对烟花爆竹燃放出台了有关规定。每到重大节日,各相关部门都要通过各种方式发出禁燃禁放通告,作出具体工作部署,但依然有个别人和个别企业置若罔闻、顶风作案。对此必须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狠抓一批反面典型,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有力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效果。这既表明了我们禁燃禁放的坚定决心,也增强了民众对治理污染的信心。
“徒法不足以自行”。改善空气质量,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健康,从来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既要靠刚性的法律规定,更要靠严格的制度执行。各级各部门要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下定决心、强化措施、综合发力,扎实做好主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引导人民群众遵规守法,倡导新风,用文明生活理念、健康生活方式、良好生活习惯,大力营造低碳、绿色、环保生活新风尚。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稳妥有序。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配合,完善市区联动机制,夯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明确责任分工,严格督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动真碰硬、真抓实干,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和禁燃禁放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烟花虽美,转瞬即逝。蓝天白云,更需珍惜。营造春节喜庆氛围的方式有很多种,不燃放鞭炮并没有淡化多少年味。蓝天下的一张张笑脸,比烟尘呛人、碎屑遍地更能体现新年新气象。相比燃放烟花爆竹,人们更在乎的是过春节时的全家团聚,更在乎的是节日假期的出游安排,这是时代的变迁,也是传统春节被赋予的新的内涵和新的内容。让我们坚决对烟花爆竹说不,争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和维护者,让我们共享蓝天白云,沐浴着冬日暖阳,畅想着美好明天!
临报评论员 孙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