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临沂市区停车收费要有新标准了!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7日 阅读 227

        临沂市区停车收费要有新标准了!

        临沂市区社会停车场服务收费行业指导价初步方案出台

        临沂市停车服务行业协会1月20日发布了市区社会停车场服务收费行业指导价初步方案,市区停车收费有了新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除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以外,其他社会停车场收取停车服务费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除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以外,其他物业的机动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鉴于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政策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大部分市民对此不了解、不适应,因停车服务收费的价格标准不统一引发了大量的投诉,影响了市区停车行业的整体形象,不利于停车市场的健康培育,为此,临沂市停车服务行业协会经充分调研,决定按照“中心城区高于城市外围、交通繁忙区段高于外围区段、交通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体、地上高于地下”的差别化收费原则,制定市区社会停车场服务收费行业指导价,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推动社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停车行业服务水平。

        一、分区管理

        (1)一类区域:北城新区,北至西安路、东至滨河路、南至祊河路、西至祊河路;

        兰山主城区,北至滨河路、东至滨河路、西至工业大道,南至陶然路。

        (2)二类区域:一类区域以外,按照片区划分。

        兰山片区:北至长春路、东至滨河路、南至清河路、西至西中环路;

        河东片区:北至南京东路、东至沭埠岭一路、南至沂河路、西至滨河东路;

        罗庄片区:北至沂河路,东至电厂路、南至工业路、西至火炬路。

        (3)三类区域:二类区域以外至中心城区开发边界。

        二、收费行业指导标准

        (1)一类区域:白天停车收费,前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后,每15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夜间停车收费以2小时为1个计时单位。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白天,前4小时内,1个计时单位1元,4小时后,1个计时单位1.5元;夜间,1个计时单位1.5元。全天单次停车最高限价40元。

        (2)二类区域:白天停车收费,前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后,每30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夜间停车收费以2小时为1个计时单位。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白天,1个计时单位1元;夜间,1个计时单位1元。

        (3)三类区域:白天停车收费,前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后,每30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夜间停车收费以2小时为1个计时单位。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白天,1个计时单位0.5元;夜间,1个计时单位0.5元。

        (4)白天:7:00-21:00,夜间21:00-次日7:00。

        (5)免费车:执行公务的军、警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以及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免费停车。

        (6)进入新能源充电区的车辆,最高减免2小时充电时长停车费用。

        (7)对机动车跨昼夜分界点停放的,按照分界点前后的收费标准和计时单位分别计时收费。

        三、需要执行本行业指导价的停车场,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与商业经营单位进行平等协商,达成购物消费积分兑换免费停车券的一致意见。免费停车券由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提供,每年发放免费停车券的金额按照当年停车费收入的三分之一掌握。

        四、市停车行业服务协会负责建立健全协商议价机制,本着停车经营管理和商业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统筹推进行业指导价的推广实施,逐步形成会员单位的整体合力,提高各停车场的服务水平。

        五、纳入行业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由市停车行业服务协会统一制作收费价格公示牌,统一进行考核监督。

        临报融媒记者 王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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