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9日 阅读 137
中秋、国庆将至,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临沂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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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沭管理部主任吴清山违规发放节日福利等问题。2015年春节至2017年中秋节,吴清山安排本单位财务人员以购买办公用品名义,虚开发票套取办公经费12000元,用于发放春节、中秋等节日福利。另外,吴清山还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吴清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过节费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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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公安局院东头派出所所长、四级警长宗善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等问题。2020年4月,宗善斌在办理某涉嫌诈骗犯罪案件时,收受该犯罪嫌疑人亲属赠送的6盒茶叶。另外,宗善斌还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宗善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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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三中队队长李建明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0年7月21日(星期二)中午,李建明带领本单位工作人员李学彬、杨云欣到辖区内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三人在团林镇一饭店违规接受该公司的宴请。李建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学彬、杨云欣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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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高都镇卫生院借考察学习之便违规旅游等问题。2020年4月,高都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石振带领本单位一行18人到沂水县考察学习公共卫生业务。期间,石振等人临时改变行程,绕道至赛石花彩小镇、天上王城等景点游玩;2019年12月,高都镇卫生院违规接受8家医药代表提供的赞助款9500元,用于筹办元旦晚会。对此,石振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4起典型问题,有的巧立名目、套取公款违规发放节日福利;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礼品;有的借考察学习之机改变行程违规旅游,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特权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意识不强、执行不力,说明当前“四风”问题仍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严惩狠刹、一抓到底。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纪律上的警醒,心存敬畏,严守纪律高压线。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在纠治“四风”上拧紧螺丝、上紧发条,推动化风成俗。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摒弃特权思想、侥幸心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清正廉洁过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首责,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要密切关注和严肃查处规避重要时间节点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继续在长和常、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不断管出习惯、抓出成效,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