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共享单车统一监管定点还车项目正式启动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8日 阅读 136
  鲁南网8月17日讯  8月17日上午,临沂市共享单车统一监管定点还车项目启动仪式举行。
 
  会议指出,近年来,作为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共享单车在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临沂共享单车存在运营企业无准入、单车肆意投放、管理无序、没有统一的管理平台和监管标准等问题,为此,市城管局探索建立了一种新的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共享单车规范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行业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政府监管到位、市民共享受益、企业竞争有序的工作目标,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和形象。目前,共享单车统一监管定点还车项目技术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传达了《临沂市城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临沂市共享单车统一监管定点还车项目进行了介绍。项目采用“控总量、四统一”的模式进行共享单车行业管理。控总量即综合统筹城区人口数量、道路里程、公共汽车站点等交通枢纽、大型商超、居民社区、政务办公场所等数据,制定出符合临沂市城区承载能力的投放数量;四统一即统一监管平台、统一单车身份认证、统一定点还车、统一考核标准,确保监管到位的同时,一碗水端平、一个尺子量到底,公开公正透明的对共享单车企业进行管理。
 
  会议明确,没有签署项目合同的单车企业,主城区从8月开始全面进行清理;试运行期间,北城新区范围内不得投放任何单车;由于运营单位技术原因或产品落后无法对接统一监管平台的,应立即整改,否则扣除相应投放配额;定点还车区已经完成选址的,要公示公开。
 
  延伸阅读:
 
  控制车辆总量、统一监管平台、实行定点停放
 
  临沂实施城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
 
  为加强城区共享单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及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临沂制定《临沂市城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整治措施有哪些?聚焦哪些方面?记者带您了解一下。
 
  控制车辆总量建立市级统一监管平台
 
  根据城区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共享单车投放总量。原则上,中心城区共享单车投放总量不超过6万辆。第一年试运行期间,投放总量为4万辆,其中共享自行车2万辆、共享电动自行车2万辆。本方案实施一年后,根据实际效果评估核定中心城区共享单车投放总量的增减数量。
 
  同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在现有公共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共享单车监管平台。投资总额由各共享单车企业共同委托评估机构确定,平台建设维护费由各共享单车企业按投放数量逐年分摊。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平台建设方、各共享单车企业通过书面合同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共享单车企业必须将运营服务平台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相关数据信息共享,服从统一管理调度。
 
  车辆统一登记管理实行共享单车定点停放
 
  共享单车企业要按照“一车一牌”的原则,在政府监管平台完成投放车辆的电子化注册登记,在共享单车上安装统一编号的专用标签。对未办理电子化注册登记的共享单车,不得在临沂市城区投入运营。
 
  此外,共享单车监管平台建设单位负责按照科学便捷、安全美观的原则,统一规划建设实体电子围栏。实体电子围栏主要设置在社区、物业小区、单位内部,总量不少于5000处。需要设置在公共区域的,主要在现有公共自行车还车点的基础上实施;需要新设实体电子围栏的,原则上,总量控制在1500处以内,每处存放15~20辆。各共享单车企业提出电子围栏设置选点建议,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属地公安交警部门,按照《临沂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泊位施划导则(试行)》的要求进行审核并组织实施。各共享单车企业要引导市民将车辆存放在电子围栏内,用户未按照要求规范停放车辆的,共享单车企业应当通过技术手段阻止用户还车结束行程。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共享单车日常监管
 
  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制定《临沂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责任追究、评分标准等内容,对企业运营服务质量进行统一考核评价。定期发布考核情况报告,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车辆投放数量相挂钩,动态调整各企业投放总量。建立共享单车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将共享单车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质量问题、投诉及处理情况等信息纳入企业信用档案,与企业车辆投放数量核定及相应政策支持相挂钩。
 
  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要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及时清理超额投放和乱摆乱放的共享单车。对乱摆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约谈仍不能有效改进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采取限制投放措施。各区(开发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管通行秩序,严查无牌车辆,对共享单车用户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临报融媒记者 褚菲菲 实习生 纪蘅轩 通讯员 张仁娟 魏素贞 朱孔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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