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网7月24日讯 7月24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再度提高,惠及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共21万余人。此次提标后,我市社会救助标准实现连续十年提高。
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再次提高。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市居民低保平均标准由每人每月536元提高到600元;全市农村居民低保平均标准由每人每月399元提高到450元。
此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再提高。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795-825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5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5元。城乡失能、半失能、能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275元、100元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400元、150元。同时继续按照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入住人员数量对机构发放每人每年2400元运营补助。
我市是人口大市,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86117人,其中,城市、农村分别为7206人、178911人;保障城乡特困人员31730人,其中,城市、农村分别为166人、31564人。此次提标,全面提升了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带着责任和感情,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提升党和政府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的温度,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临报融媒记者 潘凤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