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进口海产品交易场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对经营进口海产品的市场、商场、超市等交易场所的进口海鲜产品和外环境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3日,记者从市卫健委和市疾控中心了解到,近期我市一直在进行相关检测工作,开展了全市农贸市场、海鲜市场、公共场所外环境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在部分数据已经出炉。
省里要求对这些场所进行核酸检测
省里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前期已开展进口海产品和市场环境标本检测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检测范围,实现大型市场及其摊位环境和进口海产品种类新冠病毒检测百分百全覆盖。
进口海产品检测。对经营进口海产品摊位的每类进口海产品至少采集1份标本,每个摊位采集进口海产品标本不少于5份。
经营摊位(柜台)环境检测。市场内的经营进口海产品的摊位全部采集环境标本进行检测,主要采集冷藏冰柜(箱)、案板、产品包装表面、垃圾桶表面、洗手池、下水口地漏表面、门把手表面等部位,每个摊位采集环境标本不少于10份。
市场环境。对所有销售进口海产品的批发市场、大型商超进行外环境标本检测,主要采集厕所、垃圾箱、运输车辆、运输包装箱、下水口地漏表面、地面污水、门把手表面等部位,每个市场采集环境标本(不含摊位标本)不少于20份。
通知要求,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制定详细的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强化经费保障,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检测工作。同一摊位和同一市场的标本可采取多个标本混检的方式加快检测速度。疾控机构检测任务超负荷的,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所有采样检测任务要在6月25日前完成。
我市已对进口海产品等食品产品流通多步骤摸排检测
23日,记者从市疾控中心了解到,近期我市已通过多轮多步骤,对我市进口海产品等食品产品进行了核酸检测。
全面摸排(6月17日-24日)。由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汇通商务等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对全市进口海产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相关运输、仓储、经营售卖场所,以及运输、仓储和经营售卖等密切接触进口海产品人员进行摸排并登记造册。同时摸排往返我市和北京新发地市场及高、中风险地区等重点地区的产品和市场经营人员,重点排查近期由重点地区运输到我市的海鲜产品和相关经营人员。
第一轮普检(6月18日-28日)。按步骤分批进行检测。采样范围包括:经营进口海鲜产品和疫情重点地区流入我市海产品或冷藏食品以及运输、仓储、经营售卖等密切接触进口海产品人员和疫情重点地区近期来我市的相关市场经营人员咽拭子。
常态化抽检(6月29日起)。在集中摸排和检测后转入常态化抽检,原则上以每月为周期,根据摸排登记情况,由市场监管部门确定抽检名单后由卫健部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每次抽检比例不小于10%。对新排查发现的经营场所和人员优先进行检测。
场所人员管理(6月17日起)。强化对海鲜市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人员管理和健康监测,督促市场落实“亮码+测温”措施,对市场经营人员落实健康申报,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人员及时报告,市场管理方要加强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对海产品操作台面、下水道、运输车辆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强化市场从业人员疫情相关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实名登记、验视、可疑物品报告等制度,提升从业人员防疫意识和能力、消除疫情发生传播隐患。
全市800多份外环境标本均为阴性
通过近期我市在全市12个县区的农贸市场(商超)开展了外环境核酸标本检测工作,现将检测情况报告如下:
全市共抽检69个场所,其中农贸市场38个,商超31个。全市共采集外环境标本829份,其中禽类外环境标本198份,肉类外环境标本340份,海鲜类外环境标本291份。外环境标本中包含进口类食品外环境标本44份,其中3份三文鱼外环境标本。
829份外环境标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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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场所,停留不得超两小时!
6月22日,山东省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按照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近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组织对5月30日-6月19日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开展了排查随访、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对相关产品进行了摸排抽检。全省摸排随访登记112060人,全部进行了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全为阴性。同时,对进口海产品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的产品、外环境9217份标本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下一步,山东将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重点地区疫情应急响应级别变化,继续抓好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摸排、随访、管理和检测等健康管理服务,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加大相关产品监测检测力度,坚决防范疫情传播扩散。
在低风险地区可以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日前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指南强调,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但暂缓举办中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中高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指南对加强清洁消毒、加强通风换气、配备防护用品、规范垃圾处理等方面作出了细致规定,特别指出演出场所应当设立(临时)隔离区,位置相对独立,设立提醒标识,配备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品,并指定专人负责,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指南强调应加强外籍等演职人员信息核验。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审批含有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演职人员(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时,应当核验相关演职人员最近一次在境内演出批准文件、出入境记录等信息,演出主办方应配合做好演职人员身体健康检测,并作出书面承诺。
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消费者停留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指南指出,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各地应当严格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以县域为单位,分区分级,确定上网服务场所恢复开放时间和具体要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建议暂停营业。
恢复开放的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限流限量措施,应当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间隔就座、限制停留时间等措施,并对场所内消费者数量实行动态管理,防范聚集性风险。
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每个包间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建议在包间门口明示限额人数)。消费者上网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上网服务场所应当设立(临时)隔离区,位置相对独立,设立提醒标识,配备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品,并指定专人负责,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娱乐场所应当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消费者进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并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不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场所应当拒绝其进入。
娱乐场所应当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等措施,对消费者进行限流限量。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每个包间接纳消费者人数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建议在包间门口明示限额人数);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消费者娱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娱乐场所应当设立(临时)隔离区,位置相对独立,设立提醒标识,配备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品,并指定专人负责,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临报融媒记者 江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