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推行“路长制”构建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0日 阅读 240


临沂市公安局中心城区疏堵保畅“路长制”合成化巡防启动仪式现场。

  琅琊新闻网讯 (临报融媒记者梅鲁生 张斌 通讯员邬宽海 高杜娟) 5月19日上午,临沂市公安局在五洲湖广场举行中心城区疏堵保畅“路长制”合成化巡防启动仪式。

  据悉,为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安保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领导关于研究解决城区拥堵节点的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城区疏堵保畅工作,打通城市“微循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畅通出行,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中心城区“路长制”合成化巡防工作方案实施。

  方案要求,首先要联勤联动,整体防控。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落实“路长责任制”,明确六级路长职责定位和任务,发挥专业职能,坚守路面阵地,做精做细路面管控工作。交警、特警、派出所等警种要密切配合、统一勤务、联勤联动,全面做好路面巡防、违法查处、警情快处、应急处突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社会面管控水平。其次要综合施策,疏堵保畅。坚持“显性用警、堵必见警、智慧管理、服务群众”理念,全面落实编组驻守、铁骑巡防、机关补位叠加勤务,发挥好路管员作用,强化警种联动、警保联控,全面提升疏堵保畅水平。要精准研判分析,积极建言献策,联合相关部门加快拥堵节点改造,优化路网结构,完善安全设施,持续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三要汇聚合力,赢得满意。规范交通安全管理员、保安、保险理赔员管理使用,打造“两站两员”城市版,努力把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在第一关口。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加强警媒互动,深化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出行。要转变执法服务理念,善于问计于民、问策于民、问需于民,借助社会力量共同构建共治共享的交通治理新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优质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启动仪式现场

  推行“路长制”构建全市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

  以后路上有问题找他们

  为有效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做细做实做精“共建共治共享”交通管理巡防联动治理格局,我市在主城区推行道路交通管理路长制,坚持“警情联网、警种联动、警保联控、警民联防、警政联治、警路联建、警媒联合”原则,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做到“堵路不堵心”,促进临沂交通管理提档升级。

  目标:提高路面民警管事率

  以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主要任务,通过道路交通“路长制”管理模式,构建跨界融合、多警联动、全民参与、合成共治的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强化重点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提高路面见警率、民警管事率,遏制交通管理警情多发势头,实现路面管控能力明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明显下降,路面违法行为明显下降的“三个明显提升、三个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

  六级路长职责任务 让你上路就有安全感

  1.总路长:交警支队长是全市道路交通管理的总路长,是“路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推行道路交通管理“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制定、协调调度,对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的路长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导。

  2.副总路长:交警支队班子成员是全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副总路长,协助总路长抓好推进道路交通管理“路长制”工作,按照领导分片包干分工督导分管基层交警大队履行职责。

  3.一级路长:各基层大队大队长是本大队辖区一级路长,是本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路面秩序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督导勤务辖区各级路长履行职责工作。

  4.二级路长:各基层大队班子成员是本大队辖区二级路长,职责是协助一级路长,按照分管责任做好各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分管中队的交通勤务安排以及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道路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处置各类道路突发事件。

  5.三级路长:各执勤中队中队长是本中队辖区三级路长,是所包干道路的第一责任人,是落实任务的具体责任人。职责是负责中队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治理,对交通违法开展针对性的查处整治,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修复、完善各类交通设施,对道路交通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6.路管员:按照三级路长的具体安排,相关民警、辅警、交通安全管理(协管)员、保安、保险理赔员等负责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对责任路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日常巡逻,发现、劝导、纠正、处罚责任路段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各类交通警情,先期处置轻微交通事故;检查责任路段交通标志、标线是否规范、完善,对需要完善、修改的,及时上报;巡查路段堵点乱点,及时疏导交通,保障责任路段道路畅通有序;对道路交通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临报融媒记者梅鲁生 张斌 通讯员邬宽海 高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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