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入临沂人员应提前1天报备 可拨打110报备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9日 阅读 220

  琅琊新闻网3月8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褚菲菲)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切实保障我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8日,临沂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对境外进入我市人员作出要求。

  通告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从境外进入本市人员(包括在本省口岸入境和省外口岸转道进入本省)要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健康状况等信息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报备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入境人员的亲属、所在单位和接待单位应在其入境前提前1天向所在社区、村居或拨打110报备。

  全市各类用工企事业、宾馆、文旅等单位以及房屋出租人如获知有从境外入临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镇(街道)、社区和村居报备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所有社区、村居发现从境外进入本市人员应第一时间向镇(街道)或公安派出所报告。

  所有从境外入临人员,都要主动配合社区、村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规定,隔离期均不少于14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居和公安派出所报告,并按规定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对于不按要求主动报告或拒绝接受隔离诊疗等措施,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拨打110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人员线索。

  对境外人员合法停留居留,有紧急办理相关证件需要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预约办理。咨询、预约电话:0539-8102616。

  >>相关新闻

  举报境外来兰山 漏管人员奖千元

  琅琊新闻网3月8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付茜)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兰山区近日下发通告,有奖举报境外来兰山区漏管人员,一经核实,奖励第一举报人1000元。

  通告指出,各镇街道、经开区要对境外来人进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要确保不漏一人。工作过程中对上述人员要一视同仁,交流沟通过程中语言要文明,态度要和气。通告呼吁广大市民向兰山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小组(指挥部)或各镇街道(经开区),如实举报从境外到兰山区的人员未进行登记备案和未落实隔离措施人员线索,同时严格落实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对举报的新线索,经核实确属前期未掌握的,每落实一人,奖励第一举报人1000元。兰山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小组(指挥部)举报电话:0539-831365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