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补缴后不影响职工贷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企业和单位出现经营困难、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等情况,2月18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推出相关支持措施,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2月18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下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支持服务企业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自愿缴存个人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向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说明情况并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同时,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服务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单位和个人5%),或者缓交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将简化受理材料,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受理审批。
新冠肺炎疫情来袭,全市上下打响了一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全力遏制疫情蔓延,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制定了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并积极推行网上办公。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主动担当作为,要求全员做好佩戴口罩、全面消毒等防护处置措施,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坚决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要求,带头增强科学防控意识,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此外,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大力推行“网上办公”和“网上办事”,全面减少会议活动,提倡使用“学习强国”APP、电子政务内网、公积金内网系统进行日常沟通协调,用好山东“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站、临沂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临沂住房公积金业务、支付宝-城市服务公积金查询、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平台,积极引导单位和群众通过电脑和手机APP办事,凡可通过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减少向实体大厅聚集。
临报融媒记者 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