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15所高校拟实施学分制收费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9日 阅读 180
本报8月19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徐文敏)日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25所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事项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其中15所拟实施学分制收费,另有10所收费标准调整。
其中,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山东职业学院、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临沂职业学院、滨州职业学院、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潍坊职业学院、山东水利职业学院15所高校拟实施学分制。
以临沂职业学院工程造价专业为例,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基本学分为120分,收费标准100元/分,专业注册学费1500元/学年。
另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曲阜师范大学、齐鲁工业大学、烟台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工商学院、临沂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山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院10所高校已经于2016年9月1起开始学分制收费。不过,原文件将于2019年8月31日到期。此外,文件对学分制收费标准进行了部分调整。
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材料物理专业为例,新标准中,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基本学分为171.5分,收费标准100元/分,专业注册学费1500元/学年。
在实行学分制收费之前,我国高校的普遍做法是按照学年收费,每个新学年伊始缴纳该学年学费,4年共缴纳4次,学费每年是一样的。学分制收费是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原规定的学年学费。
2013年,我省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拉开序幕。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学分制收费。两年试点到期后,省物价局、财政厅复函称,学分制收费促进了高校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意7所高校继续执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并将试点时间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
随后,山东师范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管理学院等高校申请实施学分制收费改革。2018年,我省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高校达到44所,其中包括43所本科高校和1所高职学校。高职学校仅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于2016年9月1日起执行学分制收费。现如今,我省本科院校的学分制改革已基本完成,新增的25所院校中不少为高职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