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11个网格!临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督导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4日 阅读 190

  为切实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牵头部门职责,全面推进各区(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2日,市城市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调度近期扬尘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督导工作。

  此次督导范围为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所有街道、乡镇,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包网格督导制度,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将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划分为6大片区、11个网格,设置11个督导组,由县级领导干部带队。

  据悉,此次网格化督导重点督导城市道路扬尘、建筑工地扬尘、建筑垃圾扬尘、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导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中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是否安装、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后是否使用、燃煤大灶和露天烧烤是否清理取缔。网格化督导组将带着台账,直奔现场,暗访调查,交办督办,原则上,每周至少现场督导2次,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任务较轻的,每周至少现场督导1次。

  针对中心城区各驻地街道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将计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成绩,对驻地街道以外的乡镇(街道)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扣分项计入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成绩。对于多次督办仍不达标的,督导考核科将以市城管委办公室名义督办,在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中予以加倍扣分,并报市效能督查工作专班问责。

  ●现场直击:

  河东区严查餐饮油烟污染

  7月22日晚,市、区城管局组成30余人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河东区正阳路、顺河路、兰亭路沿街餐饮服务单位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是否安装、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后是否使用、燃煤大灶和露天烧烤是否清理取缔等问题开展了全面督导检查,关停部分不达标餐饮服务单位,对部分经营工具实施了证据保存。

  ●近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餐饮油烟污染防治

  查封服务单位102家,对58家采取停电措施

  7月17日,市城市管理局召开了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城市管理局系统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做了部署安排,7月20日,市政府召开了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推进会议,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各有关部门治理责任,并对内部食堂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做了部署安排。

  7月18日,市数管中心对中心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和烧烤店油烟污染问题实施了专项普查,共发现问题139处,其中兰山区51处,罗庄区40处,河东区14处,高新区1处,经济技术开发区36处,其后,立即安排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7月20日晚,市城市管理局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投诉举报反映的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开展现场督导,组织80余名执法人员对皇山花园三期沿街6家餐饮烧烤店实施集中整治,1家餐饮店关停整顿,6家餐饮店现场关停并暂扣烧烤炉、桌椅等经营工具。

  截至目前,五区累计清理燃煤大灶35处、露天烧烤8处,餐饮服务单位占道经营98处;新增47家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新增15家规模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累计查封餐饮服务单位102家,对58家采取停电措施。

  下一步,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将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协调市生态环境局提供油烟净化设施环保产品认证目录、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技术支持资料,并界定燃煤大灶概念、范围和具体情形。

  建筑扬尘污染防治

  巡查建筑工地2210次,发现扬尘污染问题44个

  为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每天1名县级领导干部带班,到市城市管理运行中心开展视频巡查,发现建筑垃圾工地和建筑垃圾扬尘污染问题立即交办、督办,市城管执法支队安排专人开展视频巡查工作,连日来共巡查建筑工地2210个(次),发现扬尘污染问题44个,其中已立案查处4个,罚金7万元,拟立案2个,拟罚金8万元,情节轻微现场责令整改12个,其余26个问题正在调查。

  同时,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改装,截至7月21日,23家登记备案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中,13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完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密闭改造工作,共配备达标车辆356辆,其中,更新新车149辆,全密闭改造207辆,淘汰国Ш排放车辆197辆。

  另外,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清理和建筑扬尘在线监控平台的建设,目前,已经初步完成建筑垃圾扬尘治理监管系统平台方案编制工作。再次摸排存量建筑垃圾,五区共摸排建筑垃圾700.9万立方米,已经完成清理308.1万立方米。

    ●相关链接:

  督导发现问题办理流程

  (一)交办。督导组要将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给辖区街道(乡镇、园区)或所在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并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要求。原则上,责任单位要在1~3日内办结。

  (二)承办反馈。责任单位接到交办事项后,应当立即责成专人进行调查处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交办人员。因特殊情况需延时的,承办单位要向交办人员提出延时申请。

  (三)核查。督导组对交办问题办理情况现场核查,对完成整改的问题销号处理。

  (四)督办。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督导组要进行督办,督办后仍不达标的,市城管执法支队汇总有关情况报市城市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五)通报。市城市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每半月对交办、督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临报融媒记者 董立军 实习生 董丽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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