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山路六家餐饮烧烤店油烟排放不达标被关停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3日 阅读 81

本报7月22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廖杰)20日晚至21日凌晨,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专班组长、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现场督导,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现场指挥,对皇山花园三期沿街6家餐饮烧烤店铺油烟污染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查处,并现场关停。

20日22:00左右,接市民举报,皇山花园三期沿街餐饮经营户存在油烟扰民行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迅速组织城管、公安和属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市城管局紧急抽调部分执法人员,组成80余人的联合执法队伍,对皇山花园三期沿街扛把子烧烤等6家餐饮烧烤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经现场检查发现,这6家餐饮烧烤店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油烟污染扰民、油烟排放不达标和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等问题。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后,对1家餐饮店关停整顿,对5家烧烤店现场关停,并将烧烤炉、桌椅等经营工具予以暂扣。期间,公安部门对不配合工作的2名当事人进行了训诫。

据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富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这6家餐饮烧烤店均不符合相关规定。

据市城管执法支队案审科负责人刘仲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下一步,将由属地城管部门根据当事人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依法做出进一步行政处罚。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17日和19日,市委书记王玉君先后两次到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督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门听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坚定信心决心,强化工作措施,众志成城打赢蓝天白云保卫战。1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孟庆斌到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办公时强调,要坚持一流标准,强化措施落实,坚持系统化思维,推进精细化管理,发扬担当、协同精神,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日下午,副市长常红军主持召开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强措施、抓落实,坚决把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9月30日前,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工地等内部食堂),全面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彻底取缔燃煤大灶、露天烧烤,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规模以上餐饮服务单位。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切实履行餐饮油烟防治牵头部门职责,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督促属地各区、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摸底排查,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确保目标落实到位。

同时,市城管局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包网格督导制度,重点督导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是否安装、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后是否使用、燃煤大灶和露天烧烤是否清理取缔,并将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全面推进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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