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18家企业环境违法被立案查处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8日 阅读 223
鲁南网4月8日讯(记者 孙飞霞)近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召开3月份新闻发布会,3月以来,临沂市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0余次,发现违法企业18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9起,已立案处罚19起。
 
据悉,19起环违案件多涉及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利用私设暗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却擅自开工建设等。
   
另外,根据《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9年春季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对重点区域内479家工业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89家企业涉嫌环境违法行为126起,其中兰山区30起,罗庄区16起,高新区3起,经济区1起,郯城县5起,兰陵县5起,沂水县1起,沂南县10起,平邑县10起,费县26起,蒙阴县6起,莒南县5起,临沭县8起,同时要求有关县区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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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家企业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平邑县继国养殖场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
 
2、临沂市兰山区冠麒来塑料制品厂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山东腾远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临沂市靓宣化妆品厂
违法行为: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临沂市新进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山东鹤洋木业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7、临沂贵龙木业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郯城宗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9、郯城县佳原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兰陵县东钢矿业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个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
 
11、沂水县鹏发矿业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临沂皓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3、费县宏泽板材厂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4、临沂安泰塑业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5、山东鲁光锆业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16、山东青宇食品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7、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行为: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8、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行为: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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