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开始报送,截至6月30日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5日 阅读 207
本报3月25日讯 (记者 孙飞霞)近日,临沂市发布《致全市企业的一封信》,提醒全市企业速速登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网上报送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企业未按时报送公示将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法人都将承担一定后果。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报送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受到行政处罚、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出资、股权变更、知识产权出质登记等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也应向社会公示。
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类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都属应当年报的对象。在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应当报送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