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临沂立案查处27起环境违法行为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1日 阅读 247
鲁南网8月1日讯(记者 孙飞霞 实习生 王赟)1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召开7月份新闻发布会。据悉,7月份以来,临沂市环保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30余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7起,涉及27家企业,已立案处罚27起。
据了解,此次查处的27起环境违法行为涉及临沂天元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费县分公司、临沂市奥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沂顺成建陶有限公司、山东昊鑫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临沂京华矿业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多为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平台、通过渗坑违法排放污染物、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时弄虚作假、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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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家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山东昊鑫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2、沂水县永鸿养殖场
违法行为:通过渗坑违法排放污染物;
3、临沂市兰山区正和塑编厂
违法行为: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4、临沂顺成建陶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5、临沂群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6、临沂市泰达工具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7、临沂市奥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8、临沂先锋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9、临沂天利汽车用品材料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10、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淑红石子厂
违法行为:未采取密闭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11、山东达冠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12、郯城县步步紧建筑器材厂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的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13、临沂祥谦电器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14、临沂市地鑫装饰材料厂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平台;
15、兰陵县工程机械配件厂
违法行为: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时弄虚作假;
16、沂水泽林木业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17、沂南县宏恩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18、临沂京华矿业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19、平邑富华板材厂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20、临沂天元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费县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违法行为:未采取遮盖、密闭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21、山东安顺工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22、山东夏特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23、临沂大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24、莒南县志新包装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25、山东响乐家具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的措施;
26、临沭县欣亚塑料包装厂(个人独资企业)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的措施;
27、李 强(自然人)
违法行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部分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