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2018年度职称评审增加特殊人才倾斜政策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1日 阅读 205
鲁南网7月31日讯(记者 庞尊利 通讯员 祝云波)31日上午,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并传达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增加了很多针对各类特殊人才的职称倾斜政策,建立各类特殊人才的职称晋升绿色通道。
 
临沂市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以来,对人才评价和职称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因此在今年的职称评审文件增加了很多针对各类特殊人才的职称倾斜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临沂干事创业,实至名归地享受到相应的职称和待遇,进而建立各类特殊人才的职称晋升绿色通道。
 
据介绍,建立各类特殊人才的职称晋升绿色通道,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按照《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鲁人社规〔2018〕5号)规定,引进高层次人才首次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本人任职和年限限制,可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

《通知》指出,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此外,凡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明确可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取得职业资格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设区的市组建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05号)要求和临沂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组建临沂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办事机构设在市经信委人事科,负责本市高级经济师资格的评审工作。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李明强调,要加强评审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一方面清理规范全市各级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另一方面加强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遴选一批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增补一批经验丰富的基层一线专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家进入评审委员会。另外,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强化对评委专家的考核评价。开展评审专家培训,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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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职称评审范围变化亮点
    
1、援藏、援疆、援青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255号)规定执行。
 
2、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参加职称评审
 
    在山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基地)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出站(基地)后在山东省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参加职称评审,其在站(基地)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事业单位凡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不受核准的岗位限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申报职称
 
    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依据。经批准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规〔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
 
4、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
 
    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5、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科满5年、大专满8年可申报中级职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可以直接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
 
本报记者 庞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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