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做了,免责要“争取”
“如果追究我法律责任,我到了60岁退休之后肯定会上访!”55岁的刘成群是江苏省淮安金湖县陈桥镇人大主席,常年分管镇上农村工作,谈起自己被处分的经历感慨万千。
为积极响应县里打造高效农业示范园的规划,2011年,刘成群向江苏省财政部门积极申报争取了一个高效农业项目,并成功申请到了200万财政补贴资金。项目申报下来后,由于当地没有相关种植经验的农户,镇里决定帮助实施,由刘成群来牵头对外招投标,2个有种植经验的外地人中标。
2017年4月,金湖县检察院认为该项目不是由当地合作社来实施,牵头的也不是合作社成员,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进行立案调查。
“当时就想不通,这是镇党委政府安排我做的。我找到相关领导反映情况,领导说‘只要没有拿钱、没有为亲朋好友牟利,会对你负责的’。” 刘成群说,金湖县检察院认为项目由他分管,所以成为追责对象,“心里很忐忑”。
后来陈桥镇与检察院沟通认为,没有明文规定刘成群的行为属于渎职,报淮安市最终以不起诉决定。后来,金湖县根据容错机制降低了处分,只给予了刘成群党内严重警告。
“既然在这个岗位上,该负责的还要负责。”刘成群对半月谈记者说,不做事肯定不会出事,做事情多了,就像茶杯里满满一杯水,难免会有洒漏时候,“这就需要容错纠错机制真正落地,查明原因,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追责免职,以免打击基层干部干事的积极性。”
落实规定,遇事两难
江苏一位基层组织干部认为,基层干部做事,不仅要有时效、符合程序,还要让各方都满意,有时会很难。
这位组织干部向半月谈记者举例说,苏北某县一些群众为解决个人身份、待遇问题,曾逐级向上反映问题。而按照现有政策要求,县里若满足其诉求是不合规定的。他们反映到市里,政策规定也不能突破。后来就反映到省里,省里要求县里必须把问题解决掉。这样一来,县里就面临两难:如果满足这一群体的诉求就突破了政策,不解决则完不成工作。
这位组织干部告诉半月谈记者,在基层,在政策之外,有时需要靠感情等其他因素才能做好事情。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现在很多扶持项目的争取,需要地方配套资金,但有些地方根本没钱去配套。同时,争取资金是要付出成本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些地方就不去干了”。
突出创新,科学容错是关键
不少基层干部表示,在日常工作中如想独辟蹊径,采取一些不同于传统观念或“规定路线”的创新动作,意味着至少有两个问题需权衡:一是冒更大责任风险;二是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成本。
广东某驻村第一书记表示,现在做事,一要有资源支持,二要有制度支持。
近年来,各地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敢闯敢试方面做了积极探索。专家表示,从实践来看,哪些错该容、怎么去容,容错和纠错怎么有机统一起来,是开展这项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这次中央的意见对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专门提出要求,这是中央首次从制度层面作出规定。
基层干部表示,这次中央专门出台意见,让他们工作起来更有底气了。他们建议,激发干部干事创新的积极性,就要真正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于典型的容错纠错案例,要加强宣传,广而告之,让广大基层领导干部有“理”可据,更有“例”可循,减少思想顾虑。落实中央精神,要在选人用人中,向具有创新、进取意识的干部倾斜,向为大胆推动发展而作出卓越贡献的干部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