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乱放、私接电线……小区电动车怎一个乱字了得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 阅读 168

在开阳金猴名居,楼道大厅里放着电动车。

小区里的电动自行车乱停放、充电难是“通病”。去年年底,省公安厅下发《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为电动自行车乱停、充电难开出来“药方”。近日,记者调查走访,临沂城区有些小区已开始整治电动自行车,但还有不少小区存在私接电线、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等乱象,这不仅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出行,更增加了公共场所和住户人身安全隐患。

  文/片 本报记者 庞尊利 李晖

乱象1:
为给电动车充电,电源线从8楼接到1楼
  27日,记者来到位于银雀山路的皇姑桥小区,在一栋居民楼前,一辆电动三轮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停在楼旁。在这辆电动三轮车旁边的墙壁上,挂着一个约A4纸大小的白色方盒,方盒上方的电线通4四楼住户家中,下方连着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正在充电,而方盒里则是电源插座。
  一住户告诉记者,该小区的储藏室没有电源线,现有的电源线都是住户从楼上家里接下来的。而在楼外的电源,多数是有电动三轮车的用户外接,因为电动三轮车较大进不了储藏室,所以只能放在楼外充电。
  在开阳金猴名居小区东北角的一栋居民楼外,一根电源线从8楼扯下来,十多米长的电源线靠着窗户随风摇摆。有住户称,这根电源线是住户从家中扯下来给电动三轮车或电动自行车充电用的。
  在这栋居民楼里,安全消防通道处随处可见停放的电动车,还有住户把电源线从家中扯到消防通道,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乱象2:
旧小区储藏室无电源,外接电源线多而乱
  记者还发现多数老旧小区的储藏室没有电源线,电源线都是外接线。记者在位于陵园东街的东山小区里看到,储藏室的外接电源线有的是从窗户进入储藏室,有的是沿着楼道进入储藏室。
  “以前没有电动车时,储藏室用不着电。现在不一样了,几乎每家都有电动车,为了给电动车充电,只能把电线从家里接到储藏室来。”小区老住户孙女士说,小区租房户很多,租房时都先问清楚储藏室有没有电源,没有接电源的储藏室,房子都不好租。
  另外,有些老旧小区的储藏室是单独平房,外接电源线更是多而乱。在红旗路与兴隆路交会处北的建行家属院,储藏室与居民楼一路之隔,十几条斜着的电线从楼里接到了储藏室里,这些电源线架设得较低且分散,存在安全隐患。

影响1:
家中或楼道充电,易引发火灾
  记者实地走访发现,临沂多个小区既没有车棚或停车位,也没有智能充电桩,大多数居民将电动车放在家中或楼梯间充电。即使安装了智能充电桩的小区,由于充电桩数量不足,大部分居民仍旧选择楼道存放和充电。
  “在家里给电动车充电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但小区内没有充电设备,电动车充电成了难题。”某小区居民赵先生正将电动车骑回家准备充电。赵先生所居住的单元楼,90%以上的业主家中至少有一辆电动车,绝大多数都是在家中充电。
  在翔宇三江领秀小区,记者看到一号楼后面的车棚里,安装了两种不同收费方式的智能充电桩,但仍有居民将电动车放在楼道或储藏室充电。“智能充电桩比较少,又容易出现集中使用的情况,我还是放进储藏室充电比较方便。”居民王先生说,另外牵扯到充电费用问题,大多数居民还是选择回家充电。
  某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为了图方便、省部分充电费,大多数业主都把电动车放在家里、楼道或储藏室给电动车充电。但是,由于电动车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另据统计,近年来,全国多地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且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影响2:
电动车占用电梯,耽误居民使用
  在浅水湾小区,记者看到小区内规划的电动车停车位上,停放了为数不多的几辆电动车。“大多数电动车都坐着电梯回家了,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着急等电梯,但经常遇到电动车坐电梯,只能等下一趟的情况。”居民陈女士抱怨说,住宅电梯的容量相对较小,一辆电动车推进去就占据了大半个电梯。
  “电动车坐电梯回家,太影响大家使用了。”金雀花苑小区的居民张女士称,电梯空间有限,车型稍微大点的电动车只能倾斜着放在电梯里,她若推着婴儿车就进不了电梯,不得不等下一趟电梯。
  除此之外,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多个小区的电梯里面有电动车的划痕。天元威特小区的居民李先生说,个别居民一点不爱护公共设施,骑着电动车冲进电梯,刹不住车就撞到电梯上。还有个别居民从电梯往外走,一不留神就碰到电梯上留下划痕。
  由于楼道内的空间有限,居民推电动车或倒电动车时很容易碰到墙壁上、消防器材上。记者在多个小区的楼梯间的地面上和墙皮上分别出现深浅不一的划痕。开元阳光水岸小区一位居民崔女士抱怨道,楼梯间被各家电动车占据着,来回停放将地面划出很多划痕。

部门说法
电动车安全需多部门联合执法
  去年年底,省公安厅下发《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即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大半年过去了,临沂多个小区在楼梯间、楼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充电的现象仍未得到彻底改观,为此,6月25日,临沂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会议召开,要求自今年6月至年底,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记者从临沂消防部门获悉,该部门主要负责对各小区消防安全的日常检查,以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我们主要对占据消防通道的电动车进行检查,如果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我们将劝阻或要求物业劝阻。”相关负责人称,为了提高居民对火灾安全隐患的认识,他们已经在多个小区张贴了3万余张火灾安全宣传画。
  该负责人还表示,关于电动车消防安全问题,需要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包括安监、公安、消防等。比如,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拒不遵守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禁令,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就意味着公安机关也有消防检查、责令整改的职责。
  另外,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也暴露出电动车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等方面存在问题,而这些属于安监部门的管辖范围,应该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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