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省市这类电子证书将互通共享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1日 阅读 16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复函》,明确在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江苏省、浙江省、陕西省、四川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相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电子化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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