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守责写春秋——工行临沂分行重大事项报告金融系统四个季度考核第一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30日 阅读 193
  鲁南网讯 冬日出暖阳,腊梅展风采。近年来,工行临沂分行办公室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不断强化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报送重大事项,在临沂银行业31家金融机构中表现突出,在市人民银行连续两年考核中持续保持第一名的好成绩,为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全行稳健经营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做出突出贡献。
  随着当前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推进,金融风险防控形势异常严峻,该行办公室充分认识到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对维护金融稳定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准确把握金融风险状况,对重大、突发事件仔细研究、甄别,统筹兼顾,严格按照不同的监管及报送要求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落实到位,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重大事项的情况发生。
  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是人民银行依法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的重要手段,该行办公室高度重视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工作,为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本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执行到位,明确牵头部门,根据人民银行的最新要求,及时修订金融稳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管理办法和金融稳定重大事项报告考核办法,由牵头部门负责督促各支行、市行各部室按时落实人民银行有关要求和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所规定事项的及时上报。与此同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机制和问责制度,将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人,报告情况纳入到对支行、部室的目标考核,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事项,或报告内容不真实的,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抓好落实。
  随着人民银行对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力度的不断加大,该行办公室及时成立了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将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列为内审、合规、稽核等检查项目之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相关检查,对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考核扣分等方式加强督导,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支行行长、分管行长、联系人和市行部室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责任。对隐情不报的支行和市行部室,扣减当季支行行长(市行部室)考核得分,并视情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与此同时,培训及时。通过集中培训、分类培训、按需施教等有效形式,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全面、及时、规范的报送重大事项,明确报送内容、时间、方式等,确保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风帆已高扬,乘风势破浪。成绩只能代表过去,下一步该行办公室将继续按照上级行和市人民银行工作要求,积极做好该项工作,用诚心、爱心、热心和孜孜不倦的追求续写各项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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