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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法院对付老赖有新招 拍卖其手机靓号

来源:鲁南网 作者:林伟伟 发布时间:2016-06-30 17:08

       鲁南网6月29日讯(记者  伟伟 通讯员  沙敏 学进)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汤头法庭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王某使用的15***909999手机号进行了强制拍卖,创新了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执行的方式方法。

  据了解,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存在借款合同纠纷,但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借款义务。汤头法庭经查询,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无银行存款、房地产、车辆、债权等可供执行的资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后法庭干警在与被执行人王某交流过程中得知,其手机号码为15***909999。得知这一消息后,汤头法庭干警于2015年10月23日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所有的该手机号码。
  后河东区人民法院委托临沂市万帮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所查封的手机号码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6.5万元。2016年6月22日,河东区法院委托临沂兴和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竞拍,标的物起拍价为6.50万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次,经过几轮竞拍最终拍得6.70万元。
  汤头法庭执行干警介绍,竞拍所得6.7万元将用于偿还被执行人王某借款。对于手机靓号进行查封执行,执行法官张洪波认为,吉祥手机号可以作为一定有价值的商品进行流通和认定,现实中有专门买卖手机号的;对手机号进行查封拍卖,现行法律没有明文禁止,随着社会发展已经成为需要,能够为申请执行人挽回部分损失。张洪波介绍,“目前司法实践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支付宝账户等金融产品均可视为法院可执行的‘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互联网金融财产都属于可执行财产之列,网络域名、支付宝账号、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也可作为可供执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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