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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评电商示范村、示范镇 入选村镇将获资金扶持

来源:鲁南网 作者:邵琳 发布时间:2016-05-12 11:37

 11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我市前不久刚出台的农村电商扶持新政,激发农村电商创业活力,我市于即日起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示范镇创建工作,并给予入选者一定资金扶持,旨在打造一批农村电子商务集聚度较高、发展特色鲜明的村、镇,引领和带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根据要求,想要申报电商村的村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建有村级服务点并投入使用,有服务点联络人员,所在地政府有明确的支持政策,并有具体的推进措施;从事电子商务的家庭户数占行政村家庭户数的比重不低于10%;或电子商务集中度较高,以不多于5家的电商大户实现60%左右的电子商务销售额;相关从业人员占村民总数的比重不低于40%。且辖区内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网店实施行业自律,无违反诚信经营行为。
  
  此外,还要求电商村电子商务交易的商品以地产农产品或加工品为主,以农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年交易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加工品为主的电子商务年交易额不低于5000万元。
  
    而电商镇申报条件则包括:该镇(街道)所在地政府重视电商工作,有明确的电子商务支持政策,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农村电商管理体系完备,辖区内电子商务企业、商户近3年无违法、违规、假货销售记录。
 
  同时,乡镇还需有较健全服务于农村的镇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有功能较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能够独立承担运营、培训、仓储、物流等服务功能;本镇(街道)辖区内主要服务于农产品上行的村级(社区)服务站点不少于10个或占比达到所辖村(社区)10%以上;每年完成农村电商培训500人次以上,帮助村民开设网店不少于30家。辖区内以地产农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年交易额不低于3000万元,以加工品为主的电子商务年交易额不低于1亿元。辖区内以地产农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300万元的电商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不少于6个;或以加工品为主的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500万元的电商企业不少于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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