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蜜桃打防腐剂”一案宣判,造谣者被判刑一年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30日 阅读 512
看到果农往蜜桃上喷洒清水,就偷拍视频说往桃子上打防腐剂。11月27日,蒙阴县人民法院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国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经查,今年44岁的王某国,是辽宁省丹东市某物流运输公司冷藏货车司机。7月15日,王某国开车到蒙阴县岔河村、西里庄村等蜜桃收购点装桃,发现有桃农用喷壶往蜜桃上喷洒清水。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王某国就用手机偷拍了6段小视频,并自行杜撰配音:“这是山东临沂的桃,我们拉到沈阳去卖,吃桃的一定要注意打的全是防腐剂,看看正打药呢!”然后将其中的4段小视频发到朋友圈、“快手”等网络上。
蒙阴桃农发现网络上传播的“蜜桃喷洒防腐剂”视频后,立即向警方报了案。接警后,蒙阴县公安局迅速展开侦察,于7月26日在内蒙古科尔沁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国抓获归案,王某国如实向警方交待了犯罪事实。
据了解,蒙阴县为全国果品生产百强县,仅蜜桃一项就栽植65万亩,被农业部命名为“中国桃乡”,并被审定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2016年,“蒙阴蜜桃”品牌价值达266.44亿。经了解,在盛夏时节,蜜桃装箱外运之前,桃农都会给桃喷洒清水降温,同时还能清洗桃毛使蜜桃外观更加鲜亮。
而王某国的“蜜桃喷洒防腐剂”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内涵段子”、“快手”等网络媒介广泛传播和转发,至案发时,仅“内涵段子”就播放了25.3万余次。河北、江苏、浙江、上海、福建、东北等地的果品商看到视频后都不再来蒙阴收购,造成蜜桃滞销大量烂掉,并连累到整个临沂地区的蜜桃销售,广大桃农为此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
2日,蒙阴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国犯损害商品声誉罪,向蒙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蒙阴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由院长潘秀峰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蒙阴县检察院检察长高文韶出庭支持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国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蒙阴蜜桃”的商品声誉,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国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蒙阴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