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力 兰山法院召开联动执行攻坚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9日 阅读 401
鲁南网记者 化强 通讯员 程玉
“被执行人庞某某将其应当向申请人返还的占有物藏匿拒不返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其履行了相应义务后,被兰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执行人刘某某与案外人串通,将法院已经查封的房产转让给案外人,涉嫌构成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刘某某偿还了近200万元欠款,该案现已执行完毕。”……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精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9月19日,兰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今年以来力克执行难的手段及今后的重点工作,并通过上述案例的详细讲解,阐述兰山法院依法打击拘执犯罪的决心及实际行动,增进和媒体的沟通的同时,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力。
新闻发布会由兰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新闻发言人王永涛主持。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军,副局长杨振寰、徐西亮分别通报了有关情况。
会议首先由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军通报了《临沂市兰山区联动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强调,要发挥综治格局的政治优势、政法机关的整体优势、宣传引导的舆论优势,形成全区公、检、法及其他联动单位合力破解执行难的强大声势,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法院主办、各联动单位联合执行惩戒的综合治理新格局。同时,该方案明确了党委政法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其他联动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具体措施。
随后,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振寰发布了《关于公布兰山区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信公司等单位在联动执行活动中的职责任务,规定各联动单位要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全方位的限制,其中包括:不得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村(居)党组织候选人;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不得提拔重用、晋职晋级、评先树优;对通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暂缓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使用公积金贷款;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不予办理学籍登记手续;对被执行人进行彩铃提醒;根据人民法院相关协助手续对被执行人手机进行定位;对失信被执行人不办理宅基地规划审批手续等。
发布会最后,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西亮通报了兰山法院今年以来执行工作的有关情况。全院今年新收执行案件7267件,结案4716件,实施团队人均结案589件,执行案款到位两亿七千余万元。交付淘宝网实施网络司法拍卖524件,成交金额1.41亿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79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