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共享红罐包装,并且互不赔偿、互不侵权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7日 阅读 458

    16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宣布判决结果,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长达5年的“红罐包装之争”宣告终结,双方将共享红罐包装。加多宝方面表示,“希望未来我国的凉茶产业可以摒弃恶意竞争的状态,一起往海外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并且认定,双方互不侵权,互不赔偿。

  广药集团方面对此公开表示,尊重法院判决结果.加多宝方面表示,坚决拥护终审裁决结果,并感谢最高法对红罐凉茶装潢设计首创劳动成果贡献的肯定。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亦多次对记者表示,“我们是以感恩之心感谢国家对民营企业,凉茶产业,和加多宝多年来的努力的支持”。

    实际上,“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由一审判决的归属王老吉到如今双方共享,颇为曲折。双方最早的合作可追溯至1995年,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给了加多宝。后于2011年4月,双方因租赁期限和商标使用许可问题协商无果,由广药集团向贸仲提出仲裁请求。2012年5月,贸仲裁决鸿道集团(加多宝母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加多宝不服裁定结果,于是继续争讼。此案在2014年底,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归属广药集团,并认定加多宝构成侵权,需停止侵权行为且赔偿广药集团1.5亿的经济损失。现在,经历长达5年的不断上诉,红罐包装纠纷终现转机,最终判决包装装潢将由双方共同享有权益并且互不赔偿、互不侵权。

  目前已全面使用金罐包装的加多宝,未来是否使用红罐包装?加多宝方面表示,只要对凉茶产业发展有益,为了整个凉茶产业、文化的推广,加多宝会根据市场发展做出努力。

  谈到未来发展规划,冯志敏认为,加多宝将携手中粮包装进行资源整合,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下,共同推动中国凉茶走向海外,打造民族品牌,拓宽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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