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法院发出首份律师调查令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6日 阅读 470

兰山法院发出首份律师调查令

    “您好,我是律师。这是兰山法院签发的律师调查令,请您协助我调查。谢谢。”“好的,您稍等,因为您有律师调查令,我们会配合您调查的。”5月24日,兰山法院发出首份律师调查令,5月25日,调查律师持令顺利取得调查结果。兰山法院首份律师调查令,取得的良好效果。

    5月24日,兰山法院首份律师调查令,经银雀山法庭法官李国强签发后,交付原告律师。原告律师持令于5月25日前往派出所调取,当日成功调取。

   

 

    据了解,该案中原告系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一家五金制品厂,自2015年起向被告张某供应玻璃胶枪,被告拖欠原告部分货款,为此原告诉至兰山法院。兰山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无法进行送达,根据规定需调取被告张某户籍信息进行送达地址确认。调查令实施前原告律师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未果。

    后经原告律师申请,经审核后,兰山法院根据规定制作调查令,于5月24日将调查令交付原告律师。原告律师持令于5月25日再次前往派出所,当日调取成功。

    记者 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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