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广告事故的前因后果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4日 阅读 260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 (记者 郑铁峰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西门分会接到投诉举报,消费者称在网络平台店铺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在销售某品牌阿胶黄精精华颗粒,想为其子买几盒。消费者在购买前,因妻子是甲亢病患者,与店铺客服进行了沟通,咨询终止妊娠后能否食用该产品。客服回答“没关系,产品没有问题,可以放心。”消费者爽快地下单购买了4盒该产品,共计花费1184元。然而食用了3盒后才发现该产品含有碘的成分,医院给出的建议是甲亢病人不宜食用。于是消费者拨打了投诉电话。

 

 

西门消保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立即开展调查。经过调查发现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是一款固体饮料,该产品属于普通食品,净含量280g(20g×14袋),用于妇女产后食用,在产品配料表中含有碘的成分。经过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货,在收到尚未开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剩余产品后,为消费者退款300元,并额外赔偿消费者一倍的价款1184元,消费者表示接受调解结果。

 

 

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商家在店铺网页上宣传“小产需保养,流产别留憾,生理周期乱,再孕困难......”网页上宣传公司科研合作机构为“山西中医学院,山西医科大学,山西中医院大学”等字样,然而涉及的上述内容均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真实性。该行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宣传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效等误导消费者的情形,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相关规定,西门市监所执法人员已对其立案查处。

 

 

海曙区消保委温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前,一定要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标签上是否印有食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生产厂家、厂址、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包装是否完好再选择购买;注意查看食品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尤其是患有疾病的消费者,药品方能治疗疾病,食品只是补充营养,不具有疾病治疗功效,不要延误病情。个别食品对疾病恢复不利,须消费者谨慎购买消费者不要仅凭广告上的宣传内容去选择相信,加以甄别有些食品或保健品是否适合身体所需。对个别商家为了提高自身食品销量,夸大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甚至是宣传有疾病治疗的功效,希望广大消费者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来源:中国消费网_消协动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