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发视频举报兰考超限站执法人员收“黑钱” 官方:纪委已介入调查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3日 阅读 621

央广网开封12月12日消息(记者周益帆)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司机发视频举报河南兰考县高场超限站执法人员收“黑钱”为超载货车指路,在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在司机发布的一段视频中,货车司机路过兰考县高场超限站时被执法人员拦下,司机与一名身着制服男子交流后拿出现金,着制服男子接过现金后装入口袋,并给司机指路。

  昨天(11日)下午,兰考县交通运输执法所向媒体回应:已对当事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目前兰考县纪委已介入调查。事件进展如何?

  视频是由山东籍货车司机邵峰在其个人公众号发布的。其个人介绍中写到,通过自学,学习法律知识为自己和更多司机维权。根据其介绍,2017-2018年邵峰任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邀监督员。他说,他的这两段视频,是在2017年12月1日和12月17日路过河南兰考县高场超限站时拍摄的。之前不敢曝光视频,因为自己怕受到报复。

  “现在一个是那边修路,那段路已经不走了,再一个就是车卖掉了,就把这个事情给曝光出来了。”邵峰说。

  第一段视频中,司机说着“很不容易”便将手中的钱递给了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立刻将钱装了起来。

  第二段视频中,司机路过兰考县高场超限站时,执法人员在路边招手,拦停车辆,当事人说,当时他的车辆超了约一吨左右。

  视频中,当事人拿出现金递给执法人员后,就顺利通过该超限站。执法人员还给司机指了路,让他从后面走。

  邵峰今天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说,当时货车运输基本每次都超一两吨左右:“50元、100元、200元、300元不等,以车辆有违章超载或是其他各种理由,给他们的钱落入他们自己的腰包,是没有票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新交规要求,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要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扣3分。司机表示,如果掏钱“买路”,就可以省钱,也免于扣分。

  邵峰认为,看似这是一个执法站的事,但是实际具有普遍意义,道路安全受影响不说,更影响了货车拉货的价格和公平竞争。

  在他看来:“所有车辆,不管是谁的车辆,只要超载,就要按规定去罚,这样就不会再存在超载车辆。单纯是我们自己不超载,但是别人超载拿钱通过,运价永远都不会提升,运输环境会比正常还要恶劣。”

  针对司机爆料及媒体报道,昨天下午,兰考县交通运输执法所办公室吕主任回应媒体称,视频中的执法者确为执法所人员,涉事人员经询问后称实际情况和视频内容有出入,视频内容为剪接录像,司机递过现金后,工作人员返还了。吕主任说:“超限站已经关停近一年了,且超限站一些监控设备已被拆除。”

  吕主任表示,目前兰考县纪委已介入调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也正和爆料司机联系。但邵峰称:“没跟我联系,兰考纪委也好执法部门也好,没有跟我联系。”

  兰考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今天(12日)下午对中国之声表示,相关部门正在处理此事。截至发稿,未有更新回应。事实真相究竟为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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