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六部门联合开展在用电梯安全大检查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9日 阅读 203
        16日,记者从全市电梯安全联合大检查工作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质监(市场监管)、房产、住建、经信、安监、公安等6部门将对全市在用电梯全覆盖安全联合大检查,要求1月31日前全部完成。
        电梯是八大类特种设备之一。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电梯25758台,占全市特种设备总量的40%以上,并以年均25%的速度快速增长。电梯保有量、年增长率均在全省前列,总量相当于枣庄、莱芜、日照三市总和。近年来,电梯安全类诉求量不断上升,2016年“12345”热线中,全市电梯安全类诉求达到6586件,约是2014年的两倍;仅2017年一季度,受理量就达到1222件。
  会议要求,本次大检查必须做到一台也不能漏,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暂时不能现场整改但能短期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短期内整改不能到位的,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立案调查,严肃查处。
  本次检查包含9项内容及标准,在用电梯要办理使用登记,在检验有效期内;有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使用单位要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维保单位要严格按规范开展维保工作,维保质量达到要求;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电梯档案资料确保正常交接,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整;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应急救援电话明显并保持畅通;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以及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出入口的紧急停止按钮保持有效,公共场所电梯要有专人管理;电梯机房、井道、轿厢内禁止安装、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建设单位严格按规划设计进行电梯工程施工,不存在因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的建筑问题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电梯轿厢、井道、机房内通信网络覆盖到位,不存在手机无法拨打电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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