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城市管理的宣传员、监督员、信息员 兰山区首批18名“街长”上岗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8日 阅读 287
“街长”上岗仪式
        鲁南网10月17日讯 (记者 王晓 通讯员 臧德三)17日上午,兰山区举行首批街长上岗仪式,标志着面向社会招募的首批18名街长正式上岗。这是兰山区采取居民自治、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的又一创新举措。
        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健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本着“创城为了群众,创城依靠群众”的原则,兰山城区内道路(街巷)开始推行“街长”管理制度。从今年6月份起,兰山区面向社会招募一批热心市民作为“街长”,经过层层遴选,最终确定了18名优秀市民代表作为首批街长,充分发挥街长作为城市管理宣传员、监督员、信息员的作用,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

“街长”出示街长证
        “街长”的主要职责是城市管理的宣传员、城市管理的监督员、城市管理的信息员。要做好宣传“门前五包”制度,倡导沿街单位、店铺自觉参与城市管理,不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保持门前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秩序良好、店面整洁、设施完好等。
        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街长”要进行劝阻、教育、举报,比如乱扔垃圾、乱堆乱放、违章搭建、车辆违停、乱涂乱画等。还要将一些城市管理漏洞,比如公共设施破损、污水满溢点等,反映给社区、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也可以直接向区创城办反映。根据需要参加区、街道、社区召开的有关会议,提出合理化建议。
        记者了解到,“街长”的管理制度也比较完善。首先要建立注册登记制度。建立“一表、一卡、一证”制度,一表:每位“街长”填写一张登记表;一卡:工作记录卡,记录“街长”的工作情况;一证:“街长”证,在日常工作中要亮出身份,持证上岗。
        其次是建立奖励制度。“街长”享受一定的社会福利和优惠待遇。每年评选一次“最佳街长”,对工作主动、责任心强、成绩突出的“街长”进行表彰和奖励。建立更新制度。“街长”每3年调整一次,对因年龄和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或者不经常参加活动的,及时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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